金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一期)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更正 |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金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一期)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20161219-3300)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书中三、直饮水水质检测要求中“服务供应商须在金山区具备合格的水质检验室,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 以及四、其他要求中“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金山区范围内设立经专业部门认定合格的检测场所”,现删除。 回执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6年12月 日收到对金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一期)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20161219-3300)的澄清公告,并以知悉其中内容。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收到此件后,请盖章签字后速传真至:67227588,联系人:顾晟怡)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日期: 2016-12-26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6-12-20 00:00:00 至 2016-12-26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