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上海地区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区域报警联网、视频联动工程、视频维保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上海银行上海地区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区域报警联网、视频联动工程、视频维保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2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竞争性采购公告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上海地区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区域报警联网、视频联动工程、视频维保维修项目组织竞争性采购活动(项目编号:2016-96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兹邀合格单位前来参加谈判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采招2016-961 (2) 项目内容:对上海银行上海地区相应上海银行离行式现金自助服务设备区域实施报警联网、视频联动工程、视频维保维修工程。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本竞争性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金采网(http://jigou.cngold.org/)同时发布。
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包件一: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备销售本项目产品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在上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 3. 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证书或外省事单位必须具有当地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部门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 4. 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具有技术防范(区域报警)服务项目; 5. 具备满足《保安管理服务条例》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下发的《关于规范本市区域报警联网服务的通知》(沪公治通[2013]156号)相关服务要求的能力; 6. 区域联网报警工程需符合《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90)、《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DB31/329.3-2015)相关要求。 7. 应提供上海市公安监管单位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远程监控中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安防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8. 所提供的报警主机具有双路由双报告联网方式;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给其他主体机构实施; 包件二: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备销售本项目产品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在上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专业维保、巡检、维修人员不少于12人; 3. 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或外省事单位必须具有当地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部门颁发的相应二级及以上资质; 4. 维保、巡检、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并能够提供上述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加金及社保证明; 5. 供应商应能提供类似视频监控系统维保、维修、巡检合同或中标通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给其他主体机构实施;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包件一: (1)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证书或外省事单位出具当地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部门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证书; (4)《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具有技术防范(区域报警)服务项目; (5)供应商(除生产厂商外)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6)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远程监控中心远程控制联网系统安防工程”检验检测报告。 包件二: (1)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资质证书或外省事单位出具当地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部门颁发的相应二级资质证书; (4)维保、巡检、维修人员清单及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加金及社保证明; (5)类似视频监控系统维保、维修、巡检合同或中标通知。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供应商可单独报名一个包件,也可两个包件均报名。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明路1229弄底楼西大厅)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16年12月27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谈判活动)。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上海市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七、保证金的递交: 保证金:1.5万元/包件。 保证金应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逾期不交者,将可以被认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法定资格。
八、谈判文件工本费、保证金及服务费交纳帐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33层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方式:021-68475786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邮 编:200127 联 系 人:张旭帆 电 话:18918322093 传真:021-50908715 E-mail:18918322093@189.cn |